2019年中国慈善事业十大进展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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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慈善事业十大进展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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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国慈善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诸多进展,围绕着《慈善法》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公益慈善行业的诸多领域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现代慈善体系正在加速构建。

据中国公益研究院官方微信,2月24日,中国公益研究院发布2019年慈善事业十大进展。其中包括了中意签订慈善备忘录中国大病救助工程启动等内容。

中国公益研究院称,2019我国慈善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诸多进展,围绕着《慈善法》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公益慈善行业的诸多领域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现代慈善体系正在加速构建。以下为十大进展的详细解读。

1,中意签订慈善备忘录,进一步推动慈善国际合作

2019年,慈善领域的国际合作有多项重大进展。3月,在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意大利总理孔特的共同见证下,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与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方晋、意大利都灵大学中国研究中心负责人欧阳乔就中意慈善论坛长效合作机制正式签署“关于设立中意慈善论坛的谅解备忘录”,对共同推动中意慈善领域未来合作达成共识,该合作是两国有史以来最高级别的慈善交流活动。4月[1],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支持中国民间组织走出去,“丝路一家亲”行动的启动将推动“一带一路”沿线民间组织之间的广泛合作。

2,长三角慈善一体化成果初显,区域慈善合作多元化发展

2018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首次提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基于此建立长三角慈善一体化合作机制,联合发布《长三角慈善一体化“西湖宣言”》。2019年,三省一市开展诸多活动,包括启动长三角“慈善之星”宣传与评选活动,发布“2019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钟山慈善联合行动计划”,聚焦脱贫攻坚并设立慈善扶贫基金,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化一体化发展合作等。《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将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三省一市围绕慈善一体化的使命与目标开展的一系列实践行动共同推动区域慈善发展,并在未来进一步实现区域慈善带动全国慈善事业发展。

3,我国注册志愿者近1.4亿人,志愿服务向制度化推进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1.38亿人[2],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在社区、医疗、教育、助残、文化等诸多领域开展活动,志愿服务事业在2019年实现了进一步发展。2019年初,民政部“三定方案”明确增设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推动志愿服务相关政策制定和队伍建设工作。7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中肯定了新时代志愿服务的重要地位与重大作用。志愿服务事业要立足新时代,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行[3],未来将在参与社区治理和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4,社会组织扶贫项目年支出超600亿,助力脱贫攻坚实现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7年发布《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提出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并明确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六个重点领域。2019年度,共有4.1万个社会组织开展6.2万个扶贫项目,资金投入达600亿元[4]。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助力实现2020年全面脱贫目标。此外,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开展社会组织扶贫案例研究,于12月27日发布“社会组织扶贫50佳案例”,涉及教育、医疗、旅游等诸多领域,旨在发挥扶贫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5,中国大病救助工程启动,致力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2019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实施,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支持的“中国大病救助工程”在北京启动。开展大病救助工程不仅是脱贫攻坚的重要步骤,也是建立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的关键举措[5]。2017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时强调,“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在是扶贫硬骨头的主攻方向”。中国大病救助工程以中国大病社会救助平台为依托,致力于整合社会资源,建立透明的大病社会救助生态圈。项目的启动将有效助推政府、社会组织间信息互通及联合救助,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资源动员、专业服务、精准救助方面的优势,延伸大病患者的服务链条。

6,99公益日年度总筹款额首破20亿元,互联网募捐规范化发展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联合上百家公益组织、企业、明星等主体共同发起的“99 公益日”活动不断探索互联网募捐创新机制,自2015年以来,共吸引近1亿人次参与捐赠,筹款总额已超过60亿元,2019年度总筹款额近25亿元[6],较2018年大幅上涨76%。《慈善法》出台后,互联网募捐愈加规范,民政部指定的平台已有20家,截至2019年上半年,平台总筹款额超过75.6亿元,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逐步引入更多省、市慈善组织,加强资源对接并不断探索捐赠方式、场景的多元化发展。

7,红十字国际学院在苏州成立,人道教育将实现共建共享

2019年8月,中国红十字会和苏州大学于苏州联合创办红十字国际学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副主席陈竺表示,红十字国际学院的成立在为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的同时,还为全球人道事业发展提供平台、智慧和方案。红十字国际学院的成立将为红十字运动研究、红十字国际化人才培养、红十字文化传播、国际人道交流合作提供基地和平台,邀请各方共同踏上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征程。[7]

8,苏浙皖赣陕京加快《慈善法》本地化实施进程,出台相关办法

《慈善法》实施以来,多个省市逐步推进《慈善法》在本地的有效落实,出台政策文件的内容涵盖公开募捐方案备案、信息公开、监管、志愿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等。在综合性文件方面,2017年12月,江苏省人大通过《江苏省慈善条例》,该条例成为《慈善法》后首个省级层面落实上位法的地方法规。2018年,浙江、安徽两省发布本地《慈善法》实施办法,2019年,《江西省实施〈慈善法〉办法》《陕西省实施〈慈善法〉办法》相继发布。北京市则对《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9,慈善信托年备案数首破100单,全方位快速发展

2017年《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的发布以及2018年第十届“中华慈善奖”对慈善信托项目的表彰,使我国慈善信托发展在制度保障和社会关注方面都有了进一步提升。2019年度,我国慈善信托备案单数快速增长,年备案数首破100单,达到117单,财产总规模为9.2亿元,分别占总量的43%和32%。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25个省份开展慈善信托备案工作,浙江省慈善信托备案单数达34单、位列第一,北京、甘肃各备案30和25单,分列二、三位[8]。在扶贫、教育、儿童福利、医疗等主要领域之外,信托目的已拓展到公益金融、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青年创业就业、乡村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航空航天、一带一路等主题。

10,税收优惠规定细化,鼓励企业及个人参与慈善活动

《慈善法》实施以来,慈善税收优惠如何实现备受关注。企业方面,201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修订《企业所得税法》,首次纳入捐赠支出超过限额可以结转3年的内容,实现与《慈善法》的衔接。个人方面,2018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首次将个人慈善捐赠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升格到法律层面。2019年相关税收优惠有了进一步落实,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及扶贫办发布《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鼓励企业参与扶贫攻坚。12月,《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发布,慈善捐赠的个税扣除方法进一步具体化。

编辑:马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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