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宫蒲光:以抗疫精神推动慈善事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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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宫蒲光:以抗疫精神推动慈善事业向纵深发展
提要
《慈善法》出台4年来,我国慈善事业法治化逐步进入新阶段,但依法行善、依法促善、依法治善,全面推进慈善法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慈善法》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慈善组织在国家重大公共事件中的法律地位还不甚明确。

2020年注定将成为一个载入史册的年份。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上下同心同德,共克时艰,充分显示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强大综合国力所释放出来的巨大能量已成为成功抗击疫情及“后疫情时期”拉动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力引擎。

在这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全国社会组织意志高度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力量广泛集聚,资源充分调动,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充分印证了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同样,作为疫情防控及社会救助领域的重要力量之一,全国慈善组织以各种形式参与其中,在公共募捐、资源供给、应急救助与志愿服务等方面恪尽职守,全力以赴,为助力战胜疫情贡献了来自慈善界的力量。

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面对“后疫情时期”,慈善工作的重点将会向哪些方面转变?面对“后扶贫时期”,剩余贫困户的复杂性、新脱贫户的不稳定性以及现有脱贫户的迷茫性,如何更好地巩固脱贫成果,探索建立反贫困的长效机制? 全国“两会”期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就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慈善组织书写精彩抗疫答卷

慈善公益报: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延迟了全国“两会”的召开时间,也必将成为“两会”上的一个重大议题。作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中华慈善总会会长,您对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的表现如何评价?

宫蒲光:在共和国历史上应对历次重大自然灾害与重大公共事件中,慈善组织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同样如此,全国慈善组织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第一时间闻令而动,雷厉风行。一方面呼吁动员社会力量奉献爱心、伸出援手、捐款捐物;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救助活动及志愿服务,努力兜好民生底线。各地慈善组织工作人员普遍放弃春节假期,义无反顾地投入到紧张繁重的筹募工作中。据民政部2020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据,截至4月23日,全国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共募集社会各界捐款达419.94亿,接收抗疫急需物资达10.94亿件,募捐款物价值相当于各级财政抗疫总投入资金的近1/3。此外,还有691万志愿者参与了35.9万个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项目,为抗击疫情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事实反复证明,慈善事业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救助制度和兜底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是实现第三次分配的关键要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参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国慈善事业方兴未艾,欣欣向荣,形成了多元化、组织化、规范化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4月30日,全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超过7500个,净资产合计约1600亿元,具有了相当大的体量与雄厚的发展基础。

客观地说,我国慈善组织的发展历史尚短、结构尚新、文化根基尚浅。因此,更需要利用一切时机实现跨越式升级。这次疫情正是对慈善组织的能量、能力与价值的一次大考,也是慈善行业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升专业素养的一个重要契机。这次抗击疫情所取得的经验与成果足以证明,没有什么艰难困苦是我们不能战胜,没有什么缺憾不足是我们不能改变与完善的。

慈善公益报:作为全国最大、最具影响力的慈善组织之一,中华慈善总会在这次抗击疫情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宫蒲光: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中华慈善总会全体人员同全国慈善界同仁一道,以“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的责任感,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自己的答卷。

疫情暴发之初,中华慈善总会率先向社会各界发出《呼吁书》,号召所有爱心企业、单位及爱心人士发扬中华民族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积极捐款捐物,支援湖北等地抗疫斗争。我们启动了“抗击新冠肺炎,我们在行动”的主题募捐活动,成立了专门行动领导小组,下设6个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放弃春节假期,24小时在线上岗,随时对接社会捐赠。除公布总会直接接收捐款捐物的渠道外,我们还与新浪微公益、轻松公益、善源公益、京东公益等平台进行合作,展开线上募捐活动,努力争取效果最大化。截至4月30日,我们共接收用于新冠肺炎防控的专项捐款3.49亿余元,物资捐赠7.58亿元,款物合计11.07亿元。对所募集的专项款物我们全部实施专账管理,全部公示使用去向,随时接受捐赠人、审计机关与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其中近3.4亿元已根据捐赠意向进行拨付,其余将根据疫情实际情况陆续拨付。所收捐赠物资绝大部分已拨付受赠单位,对支援全国各地、特别是湖北地区的抗疫斗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各地政府及民众的普遍好评。

与此同时,中华慈善总会全体会员单位也积极投身各地的抗疫战斗。他们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全力以赴组织开展本地筹募活动,及时对接中华慈善总会及兄弟慈善会捐赠款物的接收与落地工作。尤其是湖北省慈善总会、武汉市慈善总会及湖北其他地市慈善总会,处在疫情最严重、抗击疫情最前沿地区,他们冒着疫病风险,尽心竭力筹募款物,并做好全国各地援助湖北及武汉慈善款物的接收管理与转交拨付工作。他们不舍昼夜,负重前行,许多同志累倒了、累病了仍忠于职守,履职尽责,诠释了慈善人的大爱担当,也为全国慈善组织增添了光彩。

防疫与日常工作须双管齐下

慈善公益报:如今,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复产复工加速进行,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我们已经走过了最为艰难的时刻。您认为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应该向哪些方面转移?

宫蒲光,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着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在疫情防控上要慎终如始,绝不能掉以轻心。在此基础上,将在抗疫过程中所形成的担当精神与良好作风投入到日常工作中来,做到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力争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拖延的工作弥补回来。

前段时间,抗击疫情是我们的中心工作,第一要务。现在,我们要腾出一只手来,全面深刻总结抗疫的成功经验与具体得失,以推动日常工作全面展开,并向着从严管理的方向不断深化。

这次抗疫募捐行动是慈善组织继以往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及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以来,又一次接收善款善物较为集中、任务繁重、影响巨大的行动。严格做好善款善物管理,各项信息公开透明,是慈善组织立于不败之地、慈善事业长盛不衰的必备的内功。做到每笔收支账目清晰、各项工作合法合规,不仅要经得起监管部门的审计与社会的监督,还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助力脱贫攻坚是我们目前最重要、最紧要的一项任务,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引导社会资源和慈善力量向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倾斜,在扶贫济困、助学助教、助医助残、助孤助幼、安老敬老等领域不断保持与完善行之有效的救助模式,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残障人士及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面牵线搭桥,整合资源,尽力而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8年,我们积极响应民政部号召,投入710万元实施定点扶贫项目,2019年又在江西省莲花、遂川两县实施了“慈善情暖万家”与“职业技能培训就业”项目,为助力两县脱贫攻坚尽了微薄之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们不仅要继续做好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还要着眼未来,长远规划,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针对剩余贫困户的复杂性、不稳定性,全面做好“后扶贫时期”的各项工作。有效防止已经脱贫的人口因抵御风险的脆弱性而重新返贫,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努力规避的大问题。

随着绝对贫困问题的解决,我国扶贫工作的重心将逐步转向解决相对贫困和特殊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上来;同时,随着农村贫困问题的不断缓解,扶贫资源将逐步向城市贫困领域倾斜,由实现重点解决农村贫困向城乡减贫融合推进转变。

调动各方力量推进慈善事业

慈善公益报:这次参加全国“两会”您带来了哪方面的提案?

宫蒲光:我带来的是一项“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慈善事业发展支持力度”的提案,主要是从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对慈善事业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大慈善事业法治化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激励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志愿服务的制度性激励力度、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等五个维度展开,提出了一些对慈善事业的现状分析以及未来发展方面的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

我认为首先还是要提高全社会对慈善事业的重视程度。

通过这次疫情的检验,反映出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中,对慈善力量的地位和作用还存在重视不够;在组织协调、统筹发挥慈善力量方面还存在短板。疫情初期个别慈善机构显得力量不足、物资发放不及时,个别地方红十字会物资分配不合理、捐赠信息不透明等现象正是这一问题的反映。因此,我们要深入领会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认识,转变观念,从社会第三次分配的高度,将慈善事业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格局,统筹谋划,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强化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激发慈善组织和社会大众参与慈善、奉献爱心的热情,充分调动蕴藏在社会大众之中的巨大慈善正能量。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改进对慈善行业的监管理念和方式,将鼓励支持、协调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作为监管工作的基本理念与出发点,在此基础之上再强调依法规范、从严管理。监管方式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不断增强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科学安排。

慈善事业是一项以爱心为基础的全民事业,因此,有必要对国家褒奖慈善事业的规格予以提高。比如建立国家定期召开“中华慈善大会”制度,将“中华慈善奖”由部门表彰奖励提升为国家奖项,以增强慈善捐献者的荣誉感。

其次是要进一步加大慈善事业法治化的力度。

《慈善法》出台4年来,我国慈善事业法治化逐步进入新阶段,但依法行善、依法促善、依法治善,全面推进慈善法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慈善法》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慈善组织在国家重大公共事件中的法律地位还不甚明确。如现行《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就未列入“社会组织”概念,更没有对“慈善组织”的规定;三是慈善监管和优惠政策制定的体制还有待理顺;四是与《慈善法》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还有待完善;五是落实《慈善法》规定的慈善事业信息公开方面的要求尚缺乏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等,都是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

第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激励力度。

社会的爱心善意和政府的有效激励是慈善事业稳步前进的双腿与事业腾飞的双翼,两者缺一不可。我国慈善事业起步虽晚,但发展势头强劲,正是得益于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一系列慈善促进政策。今后的加快发展,依然有赖于国家的促进措施和政策激励力度的加大,比如税收政策向慈善事业倾斜,增加对慈善捐赠者和慈善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保障激励和财政资金支持等。

第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志愿服务的制度性激励力度。

志愿服务是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和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的重要生力军。但就常态下的志愿服务而言,却存在缺少国家层面的表彰奖励、政策刚性和激励力度不足、对志愿服务的经费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因此,国家应着手建立以精神奖励和社会优待为主,适度物质回馈为辅的志愿服务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和社会进步中的巨大正能量,提高志愿者的荣誉感和获得感,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加快发展,蒸蒸日上。

第五,要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慈善事业发展良好社会氛围。

我国当代慈善事业尽管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很好,一个具有组织化、公众化、规范化、透明化、专业化的现代慈善体系已基本形成。然而,与蓬勃发展的慈善实践相比,在慈善理论研究、慈善理念确立、慈善文化普及的广度与深度等方面还显得相对滞后。为改变这一现状,我们应调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方式,打出推动慈善事业向前发展的“组合拳”。因此,我建议将“慈善”概念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范畴,以推动慈善文化成为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紧密结合的全民共识和行为自觉;大力推进慈善文化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在高等院校开设慈善理论与文化专业,深化慈善理论研究,培养高层次慈善人才;国家有关部门应协调相关高校、科研机构、慈善组织、慈善企业与慈善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慈善工作者的作用,深入开展慈善理论及政策研究;大力促进全社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文化氛围,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中华慈善奖”“慈展会”等载体,宣传慈善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推进慈善文化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努力营造全民慈善氛围;要用党中央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精神引导社会舆论,宣传部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在舆论中的主导作用,大力宣传慈善事业发展的正面典型和积极贡献,树立慈善事业健康向上的良好形象,为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我国慈善事业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在近30年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无可争议的进步,但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相比依旧存在较大差距,无论是政策支持力度、公众参与的广度深度,还是慈善资源的调动能力及其在社会分配、社会治理中其功能作用的发挥等方面都有待提高。慈善事业由精英慈善走向大众慈善,由个体慈善走向普惠慈善是一种必然趋势。因此,培育与提升大众慈善文化,营造与优化社会慈善氛围,已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与必由之路。

来源:慈善公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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