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设立的基金会,与林生斌不得不答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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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立的基金会,与林生斌不得不答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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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人家属林生斌发文称自己已再婚生女,随即引发了舆论广泛的争议。人们一边惊讶于一直以怀念妻女面目示人的林生斌竟已低调生子,一边则发现林生斌亡妻朱小贞的哥哥也发了一条微博,称“我妹留给二老的,也该凭你自己良心做个了结了。”

6月30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人家属林生斌发文称自己已再婚生女,随即引发了舆论广泛的争议。人们一边惊讶于一直以怀念妻女面目示人的林生斌竟已低调生子,一边则发现林生斌亡妻朱小贞的哥哥也发了一条微博,称“我妹留给二老的,也该凭你自己良心做个了结了。”

林生斌的评价迅速滑向四年前的反面。人们质疑林生斌独占属于亡妻朱小贞的财产、立“情深义重”人设,并利用亡妻与孩子的名义带货,甚至连他曾经捐建的水井也未能逃脱被讨论的命运,被打上了“他心虚”、“镇魂所用”的标签。

在质疑面前,林生斌先是保持了沉默。他关闭了微博,也清空了抖音、淘宝店铺。直到7月8日才连发多条微博回应,并表示将委托律师,把“公众对他涉及非私德方面的公示逐一转发于众”。但他的回应并未平息舆论,网友表示,在关键问题上,回应仍“不清不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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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朱小贞的哥哥发布微博回应

与亡妻家属存在争议的财产为何 

6月30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人家属林生斌发文称再婚生女之后,亡妻朱小贞的哥哥朱先生发了一条微博,引来诸多猜想。朱先生直指:“我妹留给二老的,也该凭你自己良心做个了结了。二老年事已高,身体又不好,你叫他们找律师与你对峙,我看还是不要耗他们了。”

该微博被转发16万多次,不少网友解读认为,林生斌在获得赔偿款后,并未给亡妻朱小贞的父母应得部分。

林生斌的代理律师林杰在微博上表示,刑事追责结束后,林生斌和朱恒仁、徐玫枝(朱小贞父母)共同向杭州中院提起生命权纠纷民事赔偿诉讼,后各方在法院主持下和解结案,三位原告均签字确认,对方也向上述三位原告支付了赔偿款;1.38亿元是起诉金额,包含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项,但并非和解的金额。具体数字因签订保密协议,各方均承诺遵守保密义务。

7月8日,林生斌在微博上对此作出解释,火灾民事诉讼的调节赔偿金67%分别用于偿还火灾房屋的贷款、2016年公司的银行贷款、亡妻及孩子的后事及墓地、期间产生的维权费用等相关事宜。余下的33%留给了亡妻父母。但亡妻的其它财产,包括银行卡里的钱和火灾房屋尚未进行公证、支取与过户。“我自以为这些足够为二老颐养天年,并没有多想。”他写道。

除了赔偿金,朱小贞还有其他财产。根据天眼查显示,林生斌与朱小贞共同拥有三家公司,其中两家法定代表人为林生斌,一家法定代表人为朱小贞,法定代表人为朱小贞的公司目前仍在存续中。林生斌在微博中称,朱小贞的母亲要求他把小贞留给她的给她,他则与朱小贞的母亲说“我可以把我的公司账目与我的财产明细交给她。“我的原话为‘我给你找律师你未必相信,那可以让庆丰请律师帮忙审核一下,这其中要什么都可以和我说。’并不存在网上流传我要与岳母对簿公堂的情况。”

对于涉及争议财产究竟为何,记者联系了朱小贞的哥哥朱先生,朱先生未接电话。

在林生斌发布解释微博之后,朱小贞的堂妹再度发声,质问林生斌是否问心无愧。而朱先生亦再次发微博称,自己从未消费妹妹与外甥,后期妹妹所有遗产款项在经过父母同意后,将全数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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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生斌曾承诺设立基金会

承诺设立的公益基金为何没设立

另一个进入网友视野的,则是林生斌在纵火案后曾表示要筹建基金会,提升高层住宅防火减灾水平,但这一基金会至今没有下文。

在2017年的一段视频采访中,林生斌表示自己拿赔偿款是为了做“潼臻一生”基金会,帮助全国消防受灾的这些人。面对记者询问:“这个基金会的意思是说,如果你们获得赔偿,把赔偿全部用来基金会吗?”林生斌回答:“对。”

7月9日,林生斌代理律师何律师就基金会筹建、公益捐助等问题回复深一度记者表示,2017年7月12日,他受托发布《“蓝色钱江6?22火灾案”遇难者家属发愿筹建“潼臻一生”公益基金会》一文。文中明确表明,“筹建该公益基金与6?22火灾案的善后处理没有关联,望社会各界充分理解。” 

何律师提到的文章,在2017年7月12日发布于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上。文章称,林生斌决定联合一些好友,发起设立“潼臻一生”公益基金。该公益基金将致力于提升中国高层住宅防火减灾水平,倡导房产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各界充分重视消防安全,促进家政服务业完善保姆的甄选管理机制。

当时,林生斌称,“潼臻一生”是他和妻子朱小贞共同打拼创建的服装品牌,里面融合了家人的名字,他希望也能用“潼臻一生”来命名该公益基金。他已委托好友和律师帮助筹建该公益基金,在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审批前,谢绝任何方面的捐资,且初步考虑私募而非公募的模式,筹建该公益基金与“6?22火灾案”的善后处理没有关联,望社会各界充分理解。

何律师告诉深一度记者,在该文发布前,林生斌亦未向他表示,将未来可能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款项捐赠给基金会。

何律师表示,除了该文发布前就筹建基金会有过讨论外,民事案件部分经法院调解结案后,林生斌就有关公益基金会设立审批、善款募集、基金会管理等事项数次向他咨询,但对于林生斌个人而言,公益基金会的设立在审批上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因此未能达成所愿。

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马剑银并不认同这种说法。

马剑银介绍,成立基金会需要按照慈善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省级以上民政部门(有些地方授权下放)申请登记。此外,捐赠人还可以与现有的慈善组织或其他相关社会组织合作,捐赠设立专项基金,由该组织管理。

马剑银认为,虽然成立基金会流程并不简单,根据现行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要求最低注册资金为200万元,正在制定中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可能会有调整。但如果确实去民政部门咨询,这么大的案件、舆情和社会意义,相信民政部门肯定会积极帮助的。

对于林生斌没有兑现成立基金会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马剑银表示,如果林生斌承诺没有兑现,只能在道德上谴责他,但不能认定他的行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诺而不捐”。

根据慈善法第41条规定,如果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那么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

马剑银表示,“诺捐”首先要有捐赠协议,也就是存在具体接受捐赠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也只有他们才有权利在出现“诺而不捐”情形时要求交付或者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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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生斌代理律师之一林杰发微博对赔偿金部分作出解释

淘宝店爱心捐赠款项去向是否明晰

另一个被网友质疑的问题是,林生斌此前承诺在其淘宝店铺每笔成交订单中,成交额的10%将捐赠到公益计划中。随着网店的关闭,网友质疑林生斌并未履行上述捐赠。

何律师表示,其淘宝店铺参与平台“商家公益体验官”,由平台在该公益宝贝区域的订单完成结算后,自动扣除每笔成交额10%,再由平台去捐赠给需要帮助的人。

马剑银告诉记者,商家在销售时参与“爱心捐赠”的行为属于公益营销。根据《慈善法》第37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演出、比赛、销售、拍卖等经营性活动,承诺将全部或者部分所得用于慈善目的的,应当在举办活动前与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签订捐赠协议,活动结束后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并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开。

马剑银告诉深一度,即使林生斌没有涉嫌违法,如果借助网店开展公益营销,也应在活动结束后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也有义务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开。此外,淘宝等平台有监督责任。

为此,记者询问了一家广东的淘宝电商企业,该企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淘宝商家可自行决定是否要参与平台的公益捐赠项目,并可以选择“按成交额百分比”捐赠或是“按制定金额捐赠”。其中,“按成交额百分比捐赠”既可以选择固定比例(0.3%)或自定义捐赠比例。

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在平台上,有若干公益项目可供商家选择。顾客付款后,属于“爱心捐赠”那部分款项会直接划到公益项目部分,并不会进入店铺的账户中。但关于“潼臻一生”淘宝店铺在参与公益项目中究竟捐了多少钱,记者联系林生斌,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回复。

来源:北青深一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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