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蓝皮书:北京社会企业发展研究报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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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企业蓝皮书:北京社会企业发展研究报告(下)
提要
1月12日,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首次发布《社会企业蓝皮书: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研究报告(No.1)》,引导中国社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北京社会企业发展研究报告》作为社会企业蓝皮书重要内容,对北京社会企业发展历程,现状以及特点进行了全面研究,并围绕北京社会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提出四点政策建议。

摘要:

北京是全国最早在市委文件中提出鼓励社会企业发展的省份。自2010年以来,逐步形成官方智库研究引路、党委政府认可支持、枢纽组织协同落实、社会企业与各方支持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企业发展“北京模式”。社会企业及社会企业家群体逐渐显现,并已成为服务民生需求、参与社会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一支精锐力量,其创新性和影响力覆盖全市、辐射全国、走向世界。面对社会企业发展的普遍性问题和疫情防控挑战,北京应化危为机、乘势而上,从完善宏观政策、加强主管部门统筹、建立分行业扶持体系、加大研究宣传力度等方面为社会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关键词: 社会企业、北京模式、区域生态、政策建议

作者:于晓静 女 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社会处二级调研员兼副处长。常年从事政府应用对策研究,关于社会经济、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社区治理的多篇研究报告获得国家及市领导批示,直接推动北京市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公益性就业等政策的出台。

全文(下):

(二)估算社会企业概况

经过认证的社会企业是具有社会企业“自觉意识”,即认同并以社会企业模式运营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笔者认为他们只是社会企业整体中的冰山一角,还有大量潜在社会企业没有浮出水面,仍处在“自发成长”阶段。他们或者还不了解社会企业这一概念,或者对社会企业还没有达成身份认同。在我国现有的法人形式中,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比较符合社会企业性质的机构类型。

1、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北京社会企业的主要形式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从政策和法律角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不准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这显然符合社会企业追求社会目标、非营利性和资产锁定等原则的要求,甚至更为严格。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范围锁定在社会服务业和有限商品的销售上,比社会企业窄。因此从政策层面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该是我国特有的一类社会企业,社会企业包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但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实际运营上看,经营状况差异较大,有的机构偏商业运营,收入稳定,甚至营利性明显,有的机构偏公益,还没有找到可持续发展模式,处在苦苦支撑的生死边缘。2016年,笔者曾按照当时中国慈展会认证标准之一:将收入的50%来自于经营或服务收入作为筛选标准,对2016年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数据进行筛选,达到这一标准的机构占参检机构的73.7%。若粗略地沿用七成这一比例,截止2019年底,北京市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7522个 ,其中潜在社会企业可能达到5200家以上。业务范围以教育为首,其次包括社会服务、卫生、文体等领域。

2、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是北京社会企业的优质来源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从政策和法律角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并以法律形式对合作社的内部治理机构和治理程序进行了规制。可见,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显著的社会目标,并且鲜明体现出社会企业不以资为本、强调民主治理的内在特征。但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运营来看,也存在空壳社较多,专业人才紧缺,产业转型跟不上、发展后劲不足、带动农户增收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鉴于此,笔者借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结果,2019年评选认定市级示范社168家 来估算北京合作社类社会企业。他们代表成员共同利益,在农户与市场、农户与政府之间架起信息、资源和政策桥梁,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加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标准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效地带动了农村产业升级、农民致富增收。政府也将他们作为组织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认证、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社对接”等工作的得力载体,并对市级示范社给予免抵押担保贷款、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和产业项目优先扶持等优惠政策,助力他们做大做强。所以,市级示范社是北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秀代表,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也是北京社会企业群体中的又一支力量。

(三)区域生态发展良好,标杆社会企业辈出

北京社会企业发展的整体生态环境日趋向好。除了前述政府政策层面的积极回应以外,行业性组织、民间支持机构、智库及学术机构的推动也是北京社会企业生态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1、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发挥枢纽作用

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自2018年成立以来,就以服务首都社会建设、推动社会企业发展为己任。首次召开中国社会企业论坛北京峰会;首次发布《北京社会企业认证办法(试行)》,并以匠人精神修订认证办法、打磨认证流程。2018年10月被市委社工委批准为枢纽型社会组织,成为官方认可的北京社会企业行业性组织。在服务会员上,促进会积极走访调研了解社会企业需求,组织多项考察培训活动。在资源对接上,带领认证社会企业参加市区公益慈善展会及全国性行业论坛、考察等活动。在扩大宣传上,组织编写出版《北京社会企业发展报告(2019)》,成为国内第一本社会企业蓝皮书。在政策倡导上,通过委托研究、人大提案、组织社会企业代表政策建言会等方式向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反映社会企业发展的成就和政策呼吁。可见,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在区域生态构建中起到了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是社会企业发展“北京模式”中“枢纽组织协同落实”的有效载体,是“北京模式”的一大特色。

2、众多支持机构助推北京成为社会企业发展高地

北京还聚集了国内多家深具影响的民间支持机构和学术重镇。他们包括南都公益基金会及其倡导成立的“中国社会企与社会投资论坛”、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及其发起成立的“中国社会价值投资联盟”、北京乐平公益基金会推动的社会企业/B Corps共益企业培育、恩派发起并孵化的“社创之星”创业大赛、一众社会企业家自主推动开展的“中国社会企业周”及其系列活动等。学术重镇包括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及公益创新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日韩社会企业研究中心、华北电力大学社会企业研究中心等。尽管上述机构的支持活动不是针对北京而是辐射全国甚至联结世界,但北京因首都的地缘、业缘优势,无疑优先受惠,并直接带动北京成为国内社会企业发展高地。

3、北京社会企业及社会企业家群体脱颖而出

随着生态环境的优化,社会企业标杆机构逐渐涌现。北京社会企业及社会企业家在各类行业评选中屡获大奖,多家机构成为权威学术机构研究案例。以“中国社会企业奖”为例。中国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论坛自2017年发起“中国社会企业奖”现已更名为“向光奖”,是我国影响力最大的社会企业行业民间评奖。2017年至2019年,北京共有11家社会企业、3位社会企业家和1家影响力投资机构斩获13个奖项。从发展态势来看,年度获奖机构和个人中,来自北京的获奖者始终占有较大比例, 2017年4个,占总获奖数的28.6%;2018年4个,占总获奖数的44.4%; 2019年9个,占总获奖数的66.7%,2020年3个,占比30%。这些沉甸甸的奖杯彰显出北京社企业发展的领先地位和蓬勃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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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京社会企业的发展挑战及政策建议

尽管近年来,北京社会企业发展取得了显著进步,但站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看,社会企业仍是小众群体,处于发展起步之初。从笔者多年来对北京社会企业的调研走访来看,其面临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政府支持政策不明确、获得感不强;社会企业商业模式不成熟,要么可持续发展能力欠缺,要么容易社会使命漂移;社会各界对社会企业的认知度不高,合作洽谈成本高,行业共识仍未达成;政府对社会企业这一创新群体还存在管理和服务空白。2020年,特别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北京社会企业也不同程度地面临业务难以开展,流动资金吃紧,工资房租压力大等困难。但也有社会企业逆势成长,在疫情洗礼中进一步彰显社会责任担当、进一步转型线上服务、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体现出社会企业独特的韧性与成长性。

下一步,围绕北京社会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笔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是宏观政策进一步明确向好。建议将鼓励社会企业发展写入《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充分发挥其解决困难群体就业、精准服务民生、参与社会治理、开发未消费市场等多重经济与社会价值。要把发展社会企业当作当前实现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的有力抓手,当作促进经济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生动力,当作推进首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主体。从夯实社会企业党建“把方向”、完善服务管理政策体系“助发展”、支持行业组织成长“养生态”、加强研究宣传和公众认知“促监督”等全方位,加强社会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

二是主管部门加大政策统筹力度。及时出台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政策,协调民生服务领域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在行业政策中明确倡导社会企业发展模式。研究社会企业管理服务制度,结合现有行业支持措施,探索社会企业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觉按照社会企业运营思路,回归公益本性,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加大对社会企业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枢纽型组织、支持型机构发展。

三是选取北京民生服务的热点难点领域,分行业建立扶持政策体系。当前我国社会领域行业政策改革意图明显,放开公共服务市场、扩大政府购买、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成为主旋律。建议教育、养老、医疗、助残、环保、农业农村、公共文化及体育、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等主管部门在行业政策中明确倡导社会企业发展模式。比如将物业社会企业纳入“两新一重”建设投资范围,优化社会企业融资环境。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在乡村治理中探索以社会企业模式实现乡村振兴的新路径;在城市社区中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向社会企业转型,对社会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给与政策支持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向社会企业开放,并使其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采购权。政府相关投资要给予社会企业平等市场机会,清理废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不合理规定。

四是持续加强社会企业研究和宣传力度。建议市社科基金增加对社会企业研究的支持力度,重点资助社会企业基础理论及实践研究、社会影响力评估及社会企业政策研究。持续资助出版《北京社会企业蓝皮书》。把社会企业理论与实践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鼓励更多创新创业大赛、示范区建设、试点项目增加社会企业内容。推介社会企业产品与服务,鼓励政府优先采购、倡导道德消费。选拔奖励各领域优秀社会企业,多种渠道宣传社会企业典型案例。培育社会企业家群体,推选“社会企业大使”,倡导社会企业家精神,增进社会各界对社会企业的认知度。

参考文献:

[1] 北京社启社会组织建设促进中心 南都公益基金会 编.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调研报告No.1[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

[2] 北京社会企业蓝皮书课题组.北京社会企业发展报告(2019)[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

[3] 岳金柱、杨柏生、冯瓅.北京社会企业发展现状、面临挑战和对策建议[J].社会治理,2018(4).

[4]《2020年初中国社会企业生存状况调研报告》http://www.cseif.cn/Uploads/file/20200408//5e8dd601062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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