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秋光:慈善文化如何传承传统与发展创新?
标签:
观察  
周秋光:慈善文化如何传承传统与发展创新?
提要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历来尊崇厚仁贵和、敦亲重义,并将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奉为美德。从古至今,积累、沉淀下来的慈善文化不断被保留、传承,成为中华慈善事业生命力的延续和再现。

慈善文化在中国世代传承、深入人心,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随着经济水平和生活条件提升,慈善文化的价值更加凸显。

何为慈善文化,何为中华慈善文化,不同业界、不同人群多有不同理解。笔者认为,慈善文化是慈善事业持续运行与长期积淀的产物,是围绕慈善事业的主体内容所生成的一种文化,其核心价值观是利他主义,文化理念有平等互助、善与人同、志愿服务、友好关爱等。中华慈善文化是指,中华慈善事业发展演变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的慈善文化。

文化有广狭之分,广义层面的文化与文明相近,分为表层(物质)、中间层(制度)、里层(精神)等三个层面。慈善文化同样存有表、里、中间三个层面,其表层主要由施赠方与受助方的人与物组成;其里层主要包括慈善意识、慈善动机、慈善理念、慈善价值观等;中间层则指相关行为规范,即慈善组织、慈善章程、慈善法规等,由慈善从业人员运作和遵守。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历来尊崇厚仁贵和、敦亲重义,并将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奉为美德。从古至今,积累、沉淀下来的慈善文化不断被保留、传承,成为中华慈善事业生命力的延续和再现。

源远流长的慈善文化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倡行和发展慈善事业的国家之一,中华慈善文化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最早可追溯至先秦诸子思想。孔子“仁者爱人”,孟子“行善”说,老子“天道无常,常与善人”,墨子“兼相爱,交相利”等,均是中华慈善文化的滥觞。

儒家以仁为内核、由仁趋善,倡导仁爱、民本、大同,成为中华慈善文化的主要思想来源。儒家认为,社会秩序和人伦关系应当以“仁”为基础,“仁”的基本含义就是“爱人”。爱的对象不限于有亲缘关系的人,还包括非亲非故的人,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爱的方式是要富有同情心、推己及人、助人为善,即“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儒家文化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处于主导地位,其仁爱思想对后世慈善事业发展影响深远。

历史流变过程中,中华慈善文化形成了鲜明的民族与时代特征,并可分为古代、近代、当代三个历史时期。

中华古代慈善文化的根深扎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倡导慈善事业应以“养济”之举为主体、以官方救助为主导,“教养兼施”措施和民间救助则应退居其次。同时,中华古代慈善文化尤为强调慈善事业的道德属性,既主张施济灾贫病患是官民双方的责任及使命,又认为道德瑕疵者无资格获得救助,道德评核要求在施受双方均有明显体现。中华古代慈善文化对慈善事业的理想目标亦做出相应的规范,即致力于实现儒家大同世界。

中华近代慈善文化在延续既有传统的基础上,又出现了一系列新变化。一方面,在西方近代公益思想与实践的传入与冲击下,中华慈善文化关于道德评核的要求降低,日渐倡行博施济众的理念,将救助范围从原来的熟人社区拓展至陌生人社区。同时,学习西方建立红十字会、慈善会等新式慈善组织,并在慈善法制建设方面有所建树,进一步丰富了中华慈善制度文化。

另一方面,鸦片战争以来,在近代中国百年变乱时局之下,中华慈善文化也被深深地打上救亡图存的时代烙印,慈善事业的理想目标更多地服务于民族救亡需求,为中华民族独立大业保存更多的社会力量,慈善文化的民族性亦由此得到彰显。正是受变乱时局影响,古代慈善文化提倡的以“养济”为主体、以官方为主导的慈善事业格局,转为“教养兼施”措施和民间救助为主导的慈善事业格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慈善事业曾一度陷入停滞。改革开放以来,慈善事业逐步复兴、发展起来,中华当代慈善文化亦随之形成。当代慈善事业以政府主导为主,民办慈善与之并存。近年来,当代慈善事业的整体发展规模、社会参与程度、慈善组织建设和法治建设都迈上了新台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着眼未来,需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营造良好慈善环境,改善民办特别是草根慈善的发展环境,引导激励社会公众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并加强慈善事业制度建设,完善慈善法相关配套法规,加强监督,实现“依法行善”“依法治善”。

中西慈善的交流互鉴

立足本土实际,主动问道于史,展望未来前景之余,中华慈善文化面临与西方慈善文化的交流互鉴,既有友好往来,亦存在矛盾冲突。

早在明清之际,伴随耶稣会士来华,西方基督教慈善文化便已传入中国。不过,当时西方慈善文化并没有对中华慈善文化产生根本性冲击,反而被内化到中华传统慈善文化体系之中。

近代时期,受鸦片战争之后百年变乱时局与西方国家强势崛起等影响,“西学东渐”“向西方学习”成为当时的社会现象。中华慈善文化同样无法脱离此等时局大势而独立演化。于是,传统慈善文化的一些做法与观念逐渐被西方慈善文化倡行的做法与观念所融入、取代。例如,“爱有差等”观念被人道博爱观念所取代,单一的慈善救济拓展至广泛的公益服务,传统善堂善会之外又新增红十字会等专业性慈善组织,限于熟人社区的慈善活动延伸至域外陌生人社区等。经过西方慈善文化的冲击,中华慈善文化的里层、表层、中间层发生重大变化,使之更符合当时社会弱势群体的需要。直至今日,西方慈善文化仍在某些具体领域引领时代潮流,比如慈善信托发展、慈善资本运营等,值得中华慈善文化学习与借鉴。

然矫枉必过正,过分坚持特定变乱时局中形成的以西方为基准的做法与观念,容易因生搬硬套而水土不服,以及可能催生慈善文化领域的不自信状态。因历史与现实的不同,中西慈善文化本就存在诸多无法一较高低的差异。

比如,中华慈善文化认为慈善源于人之内心,是人良善天性的自然流露;西方慈善文化却认为慈善源于上帝之爱,是上帝感召的结果和人类原罪救赎的需要。又如,中华慈善文化始终立足于世俗世界,看重慈善事业的现实功用效果;西方慈善文化则具有鲜明的宗教色彩,宗教习俗多贯穿于慈善活动全程。再如,中华慈善文化虽学习西方社会公益观念,以弥补传统慈善救济的不足,但其自身强调的对桑梓故里的帮扶与挹注精神,则是西方慈善文化所不及的优秀品质。

概而言之,中西慈善文化有东西南北之分,却无高低优劣之别,理应互相学习交流互鉴,相互取长补短,以促进各自共同发展与繁荣,最终达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境界。

慈善文化的传承创新

在传承传统与发展创新方面,中华当代慈善文化既面临新的问题,也存在新的机遇。当前,慈善事业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和社会都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成为积极应对突发事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福祉的一支重要力量,慈善文化是社会文明进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在这一背景下,中华当代慈善文化的未来传承与发展创新,值得进一步思考。

从慈善文化的传承来看,首先应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慈善思想,既包括儒家等诸子慈善思想,也包括近代时期慈善教育观念、社会公益观念、个体社会责任担当意识等。同时,传承之余应有甄别,传统慈善文化中的等级观念、迷信观念等文化糟粕应及时剔除。

其次,应该传承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责任担当意识。该举古已有之并延续至今,实则便是强调政府对慈善事业的监管与规范,这对于防范不法资本对慈善事业的渗入与异化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政府的责任担当意识应把握好动态平衡,政府在慈善发展中的身份应是监管者而非决策者,“民办官助”仍是中国慈善发展的应有路向之一。

再次,应该传承近代以来开展公益活动、强调慈善教育重要性的发展理念,这与当代中国慈善公益化转向的时代趋势相一致。同时,应该传承近代以来慈善事业由熟人社区拓展至陌生人社区的发展理念。当前,勃兴的网络公益众筹项目即是慈善事业走向陌生人社区的良好实践,但对于利用互联网进行诈捐、骗捐等损害慈善事业公信力的行为则应加以研判预警与防范监管。

最后,应该传承近代时期慈善制度文化建设的经验。中华当代慈善文化曾一度断层,现今开展慈善文化建设,不仅应立足现实需求,也应问道于史,向历史经验取经。近代民国时期慈善法制建设方面的经验即是其中之一,对现今中华慈善制度文化建设亦具借鉴意义。

从慈善文化的发展创新来看,中华当代慈善文化的建设应在优化慈善文化的制度环境,培育慈善文化所需的公民慈善意识,拓宽慈善文化的传播路径等方面持续发力。中华当代慈善文化应该倡导施受双方人格尊严的平等,而不是传统的恩赐意识;应该尊重捐赠者完全自愿的态度,而不是散播慈善“道德绑架”的观念;应该承认多元化的行善动机,只讲付出、不求回报的高尚行为不应是唯一动机;应该营造人人可慈善、人人乐于慈善的文化氛围等。

在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时刻,中华当代慈善文化的建设大有可为,使命重大。未来,中华慈善文化的建设应紧扣时代发展主题,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与时俱进的原则,助推中国慈善事业走向繁荣,在民生福祉领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来源:瞭望,作者为中华慈善总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慈善公益研究院院长


调查问卷 置顶